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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创建学习型组织、争做知识型职工”活动评比表彰的通知

来源: 柳州市总工会  |   发布日期: 2013-04-03 09:52    |  作者: 柳州市总工会
柳州市总工会文件
 
柳工字〔2013〕9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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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“创建学习型组织、争做知识型职工”
活动评比表彰的通知


各县总工会、各城区工会、各产业(行业)工会、市直机关工会、柳东新区工会、阳和工业新区工会、各基层工会:
   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,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改革、促进发展、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,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发挥聪明才智,肩负起时代赋予工人阶级的历史使命,为柳州率先在全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建功立业。市“创争”活动领导小组决定今年“五一”前评选表彰2011~2012年度全市“创争”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表彰项目
  (一)评选全市“学习型组织”先进单位
  (二)评选全市“学习型组织”先进班组(科室)
  (三)评选全市“知识型职工”标兵个人
  (四)评选全市“知识型职工”先进个人           
二、评审标准
    评审工作将参照“柳州市创争活动评选条件”(见附件1)组织进行,评审各申报奖项。
三、有关要求
   (一)评审工作实行限额推荐制度。各县总工会、城区工会、市财贸工会、市教育工会、市直机关工会推荐候选单位分别不超过2家、候选班组分别不超过4个、“知识型职工”标兵个人候选人分别不超过2名、 “知识型职工”先进个人候选人分别不超过4名;柳东新区工会、阳和工业新区工会、其他产业(行业)工会推荐候选单位分别不超过1家、候选班组分别不超过2个、“知识型职工”标兵个人候选人分别不超过1名、 “知识型职工”先进个人候选人分别不超过3名;市总直管基层每个单位推荐候选班组和个人原则上各限1个,5000人以上的企业各限3个。
   (二)申报评审程序。各县总工会、各城区工会、各产业(行业)工会、市直机关工会、柳东新区工会、阳和工业新区工会、各基层工会的“创争”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向市“创争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本地、本行业、本系统“创争”活动先进候选对象,并对申报对象严格把关。市“创争”活动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各县区、基层推荐单位(班组)和个人候选人进行严格评审,最终确定柳州市“学习型组织”先进单位、先进班组(科室)和柳州市“知识型职工”标兵个人、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。
   (三)推荐对象为各种类型的二级机构不在柳州市“学习型组织”先进单位推荐之列,负责“创争”活动组织领导、推进等工作的机构也不在评审推荐之列。
   (四)被推荐的候选单位、班组、个人在单位经公示无异议后,按要求认真填写推荐申报表(见附件2),并加盖公章,由各推荐单位统一申报材料及电子版到市“创争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   (五)申报材料包括:
    1、柳州市“学习型组织”先进单位申报表、柳州市“学习型组织”先进班组(科室)申报表、柳州市“知识型职工”标兵个人申报表和柳州市“知识型职工”先进个人申报表。
    2、柳州市“学习型组织”先进单位、“学习型组织”先进班组(科室)3000字详细事迹、500字事迹简介文字材料(均一式拾份);
    3、柳州市“知识型职工”标兵个人和先进个人1500字详细事迹、500字事迹简介文字材料(均一式拾份);
    4、“知识型职工”标兵个人和先进个人近期2寸彩色标准像片(10张)及5寸彩色工作照(3张,一式一张)。
    5、材料要求事迹真实、准确、客观。单位、班组事迹要重点反映学习型单位、班组成长的历程,展示团队学习内容和方法,表现单位班组成员学习成长过程,体现创争活动绩效和学习型班组创建特色;个人材料要突出在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基础上勤奋学习,刻苦钻研,努力实践,不断创新的业绩与成就。
    6、被推荐的单位、班组和个人需同时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的在经济、政治和社会建设中突出成果的证明材料。
lzgrbjb@163.com)。材料报送到柳州市“创争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(柳州市总工会宣教部),所有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(E-mail:
地 址:柳州市瑞康路5号 邮编 545006
联系人:叶仁茂 电话:0772-2823020 13078066069
四、评审机构
   “创争”活动先进单位、先进班组和标兵个人、先进个人的评审工作由市“创争”活动领导小组负责。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,日常工作由“创争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办理。
五、评审时间
   (一)基层评选阶段:即日起至3月30日
   (二)基层申报阶段:2013年3月31日~4月6日,不按时报送材料将作自动放弃处理。
   (三)市级评审阶段:2013年4月7日~4月11日
 
 
 
      中共柳州市委宣传部       中共柳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
 柳 州 市 总 工 会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        柳 州 市 教 育 局
柳 州 市 科 技 局                柳 州 市 国 资 委
柳 州 市 体 育 局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 柳州市工商业联合会
2013年 3 月 15 日
 
附件1:
 
柳州市“创争”活动评选条件
 
(一)“学习型组织”标兵单位评选条件
1、组织领导坚强有力,创建活动深入扎实。切实加强对开展创争活动的领导,把创争活动作为提高职工素质、维护职工权益的基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扎实推进。有活动领导机构,形成了党政负责、工会实施、各方配合、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格局。各级领导对创争工作高度重视,率先垂范,以身作则,创争工作开展得深入细致,扎实有效。
2、职工群众积极参与,创建活动蓬勃开展。组织成员对创建学习型组织目标具有较高的认同度和支持率,有组织发展的共同愿望,能结合各基层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创建行动计划,在广大职工中普及终身学习的理念,形成了团队学习、全员学习、全程学习的制度和氛围,组织内各种学习型团队普遍建立。
3、全面开展各类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,建立健全职工教育与培训体系。各项制度建立健全,建立有复合型人才、创新型人才以及特殊贡献人员的奖励制度、各类人才的选拔制度、建立激励职工提高技能技术的薪酬制度,且政策措施完善到位。有完备的工作制度、学习制度、考核制度、监督制度和约束激励制度,维护职工学习权利,为职工接受教育与培训提供平等机会和保障措施。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,组织具有独到的创建特色。职工的学习热情、学习成果和劳动创造得到充分肯定和尊重,形成了学习工作化、工作学习化,以学习推动工作、以工作促进学习的局面,实现了学习成果与工作成就的共享与互动。
4、组织竞争力明显增强,职工队伍素质显著提高。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、职业文明程度、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在创争活动中都得到了不断提高,组织学习力持续提升,组织创新力、竞争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;优秀人才、拔尖人才脱颖而出,创新成果不断涌现;经济、政治、文化与社会建设取得突出成就。企业经济效益明显增长,社会效益显著提高,机关事业单位服务质量优良,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。
5、企业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场地和设备的投入合理,学习设备满足实训要求。教育培训经费投入不低于工资总额的1.5%,且经费不低于50%用于一线职工。
(二)“知识型职工”标兵的评选条件
1具有优秀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。热爱祖国、热爱党、热爱社会主义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,有科学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奉献国家、振兴民族、拼搏进取的思想品格;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诚实、守信、敬业、勤业,有服务社会、服务人民的责任心。
2、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。有强烈的学习进取愿望,并通过持续不断地学习,具有做好本职工作的较高学习素养、较强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;有丰富的理论知识、科技知识和管理知识。
3、具有学习指导实践的能力。努力学习,积极实践,结合工作实际坚持以学习促进工作,善于运用学习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技术知识,充分发挥自身潜能,不断运用新知识、新方法,新技能解决实践问题。
4、具有一流的岗位技能、攻克技术难关的能力和创造发明能力、适应多岗位需要的技能和本领、持续创新的成效和业绩。能高标准、高质量、高效率地完成本职工作,业务技术精湛;不断超越自我,坚持学习成才,事迹特别突出;在技术创新、制度创新、管理创新、工作创新等方面作出了特别突出的贡献,并产生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。
(三)“学习型组织”先进班组(科室)评选条件:
1、班组创建目标明确,制度措施切实可行,有与本单位相融相通的学习、发展目标和规划。班组成员熟知本企业(单位)发展目标和任务,有班组认同的学习实践内容与形式;班组学习制度化并有经费、场地安排与支持。
2、班组成员积极参与学习实践活动,班组凝聚力增强。建立了个人及班组学习的激励、约束机制和管理制度。成员团结协作,互帮互学,共享学习资源和成果,成员自觉将知识转化为班组集体智慧。
3、班组长带头学习攻关,各方面表率作用突出。能精心设计班组创建方案,运用有效工作方法,调动成员工作、学习积极性,激发班组创新活动能力;不断提高业务技能,并带领班组开展学习实践活动,掌握、提高职业技术、技能。
4、班组竞争力显著提升,成员素质明显提高。60%以上班组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、职业文明程度、科学文化素养以及技术技能水平在创建过程中明显提高,创新成果及有关的经济技术指标在全市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;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,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。
5、班组成员树立了社会主义荣辱观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;班组内形成了爱岗敬业、崇尚科学、精业奉献、追求进步的良好氛围;班组成为团结互助、积极向上、紧跟时代、勇于创新的优秀团队。
6、在学习投入上,班组交流学习所需经费有安排、能落实,有基本的学习场地、设施。
(四)“知识型职工”先进个人评选条件:
拥护党的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,有科学、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积极进取,敬业奉献。在物质文明、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领域有创造性的贡献,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确立终身学习的理念,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,有丰富的理论知识、科技知识、管理知识,有掌握和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的能力。结合工作实践学习,以学习促进工作,在团队学习中发挥突出作用,将自己获取的新知识、新技能与组织交流共享,事迹突出,成效显著;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:
1、在科学技术方面有重大成果,获本系统、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或优秀成果奖。
2、在科技创新、技术攻关、发明创造等方面成果显著,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,获市级或本系统经济技术创新成果奖。
3、具有较强的技术技能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,成为本行业的“行家”、“状元”,在市级或本系统技术、技能比赛中成绩突出。
4、在社会科学、自然科学、文学艺术等方面有较高造诣,在市级以上专业性刊物发表或出版有重要价值的专著、译著、作品、论文等。
 
附件2:
柳州市创建“学习型组织”标兵单位申报表表一)
产业名称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填表人:       填表日期2013年 月 日
单位名称
 
职工人数
 
班组总数
 
职工职称结构
大专及以上
高级专业技术职称
高级技师和技师
简要事迹
 
市“创争”活动领导
小组意见
 (盖章)    
   月   日   
(本表填写一式拾份)
柳州市创建“学习型组织”先进班组申报表表二)
 
产业名称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填表人:       填表日期2013年 月 日
单位名称
 
班组(科室)名称
 
职工人数
 
平均年龄
 
职工职称结构
大专及以上
高级专业技术职称
高级技师和技师
简要事迹
 
所在单位
  
 
    (盖章)
     年  月   日
市“创争”
活动领导
小组意见
 
    (盖章)
    年  月   日
(本表填写一式拾份)
柳州市争做“知识型职工”标兵个人申报表表三)
 
产业名称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填表人:      填表日期2013年 月 日
姓名
 
性别
 
出生年月
 
贴照片处
民族
 
政治面貌
 
文化程度
 
工作单位
 
职务
 
职称(技术等级)
 
曾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及时间
 
简要事迹
 
所在单位
意见
  (盖章)
年 月 日 
市“创争”
活动领导
小组意见
(盖章)     
年 月 日    
(本表填写一式拾份)
柳州市争做“知识型职工”先进个人申报表表四)
 
产业名称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填表人:     填表日期2013年 月 日
姓名
 
性别
 
出生年月
 
贴照片处
民族
 
政治面貌
 
文化程度
 
工作单位
 
职务
 
职称(技术等级)
 
曾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及时间
 
简要事迹
 
所在单位
意见
(盖章)    
年 月 日 
市“创争”
活动领导
小组意见
(盖章)     
年 月 日    
(本表填写一式拾份)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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